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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度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04

2025年度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度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度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为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下辖污水处理厂、河道净化水厂等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处置服务。

序号

服务范围

任务量
(预估)

入围
数量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污泥处置服务

8000吨/年

≥3家

相应服务范围内单个/多个运营项目所产生污泥的处置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期内的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1次。

具体允许处置方式详见下表,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处置方式

预计数量

预估费用

1

焚烧处置

8000吨/年

240万

2

建筑材料利用

注:

1)本招标文件的任务量为预估数量,入围后以签订合同为准,最终按实结算(若有审计,最终结算以审计意见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期内)可能出现实际任务量多于或少于合同总金额的风险,以及在合同期内的其他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本项目实施地点包含招标人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包括污水处理厂、河道净化水厂等项目,合同须与各项目单独签订。部分项目规模小,日污泥产量较低,实施地点较分散,部分项目地点偏远,包含鄞州区、海曙区、江北区、前湾新区(杭州湾)、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慈溪、宁海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2)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污泥处置消纳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和产品相关资料。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自行登录公司网站免费下载。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2)交纳方式:无

3)交纳要求:无

6.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投标文件详见附件。

7.开标地点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8.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涌开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金钻路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话:0574-87196858

20250528 污泥处置招标公告.pdf

附件:投标文件-污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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